
| 關于申報2021年度實驗室研究基金項目的通知 |
|
各學院(中心): 根據《中央高?;究蒲袠I務費專項資金中國海洋大學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修訂)》(海大字〔2016〕27號)文件規定,為做好2021年度實驗室研究基金項目(高?;究蒲袠I務費)的申報和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 主要從事實驗教學和實驗室工作的在崗教師、實驗技術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 二、項目資助金額與支持領域 (一)資助金額 2021年度實驗室研究基金項目分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其中,一般項目資助金額不高于1.5萬元;重點項目資助金額按需申請,原則上不高于5萬元。項目資助金額根據申報情況及最終評審結果確定。 (二)支持領域: 1.實驗教學項目:實驗教學改革、創新、虛擬仿真等方面的研究與探索;實驗教學設備的開發:實驗教學裝置的研制、新功能開發; 2.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實驗室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實驗室安全與環保制度建設等方面的研究與探索; 3.大型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管理與共享等方面研究;大型儀器設備平臺的建設與開放共享運行機制研究,大型儀器設備的技術升級、改造與新功能開發; (三)2021年度重點項目設立定向項目4項左右 包括實驗室危險廢物來源分析以及減量化對策研究(以學校典型學院為研究對象);實驗室分類分級管理辦法與風險評價體系構建;實驗室安全信息化工作模式探索;大型儀器設備管理使用等方面。 三、有關要求 1. 項目研究時間一般為一年(起止時間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2. 已獲立項尚未通過結題評審的項目負責人,2021年度不再批準新立項; 3. 申請項目以學校本科生實驗教學、管理研究內容為主,單位主管實驗教學負責人進行審核,每個單位(學校二級單位)最多推薦3個項目。 4.項目立項后將進行中期考核,年底或次年進行結題驗收,結題時各項目必須提交公開發表的論文、軟件、教材、著作等形式的成果。 四、工作時間安排 1.申請人填寫《中國海洋大學實驗室研究基金(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申請書》(詳見附件1) ,由院(中心)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將掃描版(PDF格式)1份、word版1份于10月11日前發送至郵箱chenxu_b@ouc.edu.cn; 2.由學?;究蒲袠I務費領導小組辦公室授權的部門組織對項目進行評審,2020年12月完成項目評審; 3. 完成項目評審后公示評審結果。 聯系人:陳老師電話:66782253
附件2: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 附件3:學科分類與代碼 附件4:海大字【2016】27號關于印發《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中國海洋大學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2)
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 2020年9月11日
|
| ? | 校址:青島市嶗山區松嶺路238號 郵編:266100 魯ICP備05002467號-1? 版權所有?中國海洋大學 | ? |